2月29日,國資委召開部分中央企業總法律顧問座談會,回顧國資委成立近五年來企業法制建設的發展歷程和取得的成效,醞釀探討未來三年中央企業法制建設的總體思路和具體目標。國資委黃淑和副主任出席會議,親自聽取企業的意見和建議,并作重要講話。國資委法規局、企干一局、企干二局、改革局、宣傳局有關負責同志出席會議,中航一集團等18家中央企業的總法律顧問參加了座談會。
黃淑和副主任在講話中充分肯定了近五年來中央企業法制建設取得的歷史性成就,2004年底國資委提出的法制建設三年目標順利實現,以總法律顧問制度為核心的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得到全面推進,中央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基本建立。他指出,未來三年,要緊緊圍繞完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上臺階上水平的中心任務,以建立健全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為核心,按照“深化、提高”的總體要求,深入推進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進一步提高企業依法決策、依法經營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努力發揮企業法律事務工作在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集團中的保障促進作用。
與會代表總結交流近年來企業法制工作經驗和體會,積極為今后三年國資委如何推動企業法制工作建言獻策。大家一致認為,國資委成立以來,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成效明顯,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2004年國資委明確提出了中央企業法制建設的三年目標。目前,我們的工作處在一個新的起點上,迫切需要研究提出新的中央企業法制工作三年目標,這必將對進一步加快中央企業法制建設、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范機制起到十分重要的指導和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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