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國資委企業改組局 發布時間:2009-12-31
有關中央企業: 為進一步做好中央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工作,加強對項目實施工作的統籌協調,完成政策性關閉破產工作的全面總結,請有關中央企業于2010年1月10日前,將本企業2009年政策性關閉破產項目實施工作總結和個別仍有未完成司法終結項目的企業2010年工作計劃書面報送全國企業兼并破產和職工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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