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國際通過美《薩班斯法案》404條款內控審計
華能國際通過美《薩班斯法案》404條款內控審計

文章來源:中國華能集團公司 發布時間:2007-04-09
華能國際率先通過美國《薩班斯法案》404條款內控審計
4月3日,華能集團公司所屬在美國上市的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零缺陷通過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對其財務報告的內控審計,成為央企控股的在美上市公司中率先通過美國《薩班斯法案》404條款的企業。
華能國際于2003年2月正式啟動全面改進內控工作的404項目,制訂了項目總體規劃,確定的短期目標是取得外部審計師對內控出具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長期目標是通過內控工作的全面改進,不斷提高公司的發展能力、競爭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實現公司的戰略目標。
四年來,在華能集團和華能國際董事會的指導下,全體員工共同努力,開創性地設計了《內部控制手冊》;建立了內部控制組織體系;加強了公司和電廠兩個層面的內部控制工作體系;完善并促進了管理制度建設,建立了符合公司管理特點的內部控制程序。華能國際在內控改進方面付出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有近千人直接投入到這項工作。內部控制缺陷的數量從2005年11月普華審計預演的數千條到2007年1月普華永道第三輪審計的零缺陷,華能國際的全面改進內控工作最終取得令人滿意的實質效果。2007年4月,普華永道對華能國際內控工作正式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至此,華能國際率先成為通過美國《薩班斯法案》404條款的在美上市的央企控股公司,全面實現了內控設計和運行的“兩個有效性”,建立、完善了保障“兩個有效性”的內控監督考核機制。
通過四年的內控全面改進工作,華能國際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更加完善,企業文化良性發展,風險管理機制有效運轉,制度執行力得到加強,資產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更加可靠,公司管理基礎更加扎實,有效地保障了公司的健康、長遠發展。
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30日,在全國范圍內開發、建設和經營管理電廠,是國有控股、國內外三地上市、中國最大的上市發電公司。華能國際1994年10月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1998年1月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 2001年12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美國《薩班斯法案》全稱《2002年公眾公司會計改革和投資者保護法》,于2002年7月30日發布,適用于所有在美國上市的公司。該法案404條款要求管理層每年就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出具評估報告,并要求獨立外部審計師對管理層的報告發表聲明,其內容包括建立和維護有效內部控制的責任聲明、內部控制評估標準、管理層評估結論和外部審計師意見。美國本土公司已于2004年開始執行,包括華能國際在內的中國在美上市公司從2006年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