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科總院"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進入試點階段
煤科總院"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進入試點階段

文章來源:煤炭科學研究總院 發(fā)布時間:2008-03-31
為貫徹落實國資委2007年知識產權工作會議精神,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促進企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煤科總院按照國家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的部署和要求,開始在煤科總院所屬的部分單位試點“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
早在2006年底,煤科總院就啟動了以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為核心的煤科總院“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該行動計劃內容包括:知識產權戰(zhàn)略與規(guī)劃、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建設、知識產權建章立制、企業(yè)商標、知識產權宣傳、知識產權培訓、考核激勵辦法、知識產權維權、商業(yè)秘密保護等九個方面。“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是涉及煤科總院各個部門、各個單位的系統(tǒng)工程,該計劃由主管副院長負責,以總院科技發(fā)展部為牽頭部門,聯(lián)合企業(yè)發(fā)展部等十幾個部門共同推進這項工作。
煤科總院“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共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成立煤科總院“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領導小組,并在煤科總院科技發(fā)展部設立專門的辦公室,由辦公室負責制定相關的計劃,并對各項任務進行分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第一階段的工作在2007年年內已經(jīng)完成;第二階段是在2008年,制定“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有關的管理制度和辦法,并選擇有代表性的單位開展“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試點工作。截至目前,煤科總院已經(jīng)編制了《煤科總院保護知識產權戰(zhàn)略》,基本形成了知識產權保護的制度體系框架和運行機制。同時,還制定了《煤炭科學研究總院創(chuàng)新能力建設管理辦法》、《煤炭科學研究總院科技工作業(yè)績考核辦法》、《煤炭科學研究總院專利管理辦法》、《煤炭科學研究總院知識產權重大事項預警管理辦法》等專利、著作權、保密和商標的管理制度與辦法。煤科總院“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在研究和選擇有關的試點單位;第三個階段是在總結試點的成功經(jīng)驗和運行模式的基礎上,于2009年在煤科總院全面實施“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并初步形成“機構健全、制度完善、運行高效、促進創(chuàng)新、保障有力”的保護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煤科總院通過實施“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不僅要建立和完善煤科總院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制度,而且要在全院普及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知識,增強全院職工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維權意識。今后,知識產權保護將成為煤科總院一項長期的工作,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