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電力公司出臺12項措施支持民營企業經濟發展
內蒙古電力公司出臺12項措施支持民營企業經濟發展

文章來源:內蒙古國資委 發布時間:2020-09-04
疫情發生以來,內蒙古電力公司深入落實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著力為民營企業營造更好的用電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在落實好國家和自治區已有支持政策的同時,為進一步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內蒙古電力公司多方聽取民營企業代表對用電方面的建議和需求,提出進一步支持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12項措施,保障民營企業可靠供電、快速接電、降本減負,提升用電服務品質,著力破解制約民營企業用電的突出困難和問題。
8月27日,內蒙古電力公司印發優化營商環境服務民營企業發展的12項措施。共分為進一步壓減辦電時間、提高辦電便利度、降低辦電成本、提升企業服務品質、降低用電成本等5個方面。具體內容為:實行接電工程雙經理(客戶經理、項目經理)負責制;加快工程建設速度,對符合低壓接入條件的小微企業全部“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辦電,平均接電時限壓減至 25 個工作日以內;保障按時接入,努力實現 10 千伏及以下業擴項目不停電接入作業;推行“線上報裝”、“同城異地受理”;實行“一次性告知”、“一證受理”;優化辦電流程,高壓企業客戶(10千伏及以上)辦電流程壓減為四個環節,低壓小微企業辦電流程壓減為兩個環節;延伸電網投資界面,提高容量接入標準,小微企業用電低壓接入容量由100千伏安提升至160千伏安;降低高壓客戶工程造價;開展辦電主動服務,由各級客戶服務中心指定客戶經理(客戶代表)主動對接企業,開展預約上門服務;健全對外溝通協作機制,與政府部門暢通信息傳遞、人員溝通渠道;成立聯合檢查組,開展用電側安全隱患排查并指導企業及時消除,提高供電服務及時性、針對性;全面落實國家、自治區電價政策要求,確保相關降價政策落實到位,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該措施對每一項工作細化了具體流程和要求,明確了責任部門和配合部門,全力保障優化營商環境服務民營企業發展的工作落實到位。
【責任編輯:語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