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國資委出臺意見優化出資人法律服務
湖北國資委出臺意見優化出資人法律服務

文章來源:湖北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3-07-31
為創新法治環境,更好地服務國有企業改革發展,近日,湖北國資委以鄂國資法規〔2013〕133號文件出臺了關于優化出資人法律服務,促進法治企業建設的十條意見:一是增強法治服務意識,牢固樹立“產業第一、企業家老大”、“服務發展是第一要務”、“法治環境是最好的軟環境、是核心競爭力”的理念,不斷增強湖北國資法制系統的大局意識、服務意識、法治意識、責任意識,營造“最優企業法治環境”。二是完善法規制度,以貫徹落實《湖北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為主線,加強國資監管規章制度的立、改、廢工作,推進企業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三是推進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加強任職資格審查和履職評議,努力實現總法律顧問專職率和企業法務人員持證上崗率兩個80%,企業規章制度、經濟合同和重要決策的法律審核把關率100%的目標,不斷提高企業總法律顧問和法律顧問配備質量和履職能力。四是提升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水平,編制法律風險防范指引手冊,推進法律風險管理的信息化,構建有利于風險識別、風險控制、風險化解的法律風險管控體系。五是嚴格企業法律顧問等級資格評審,切實落實各級企業法律顧問的各種待遇。六是強化企業法律糾紛案件協調,進一步規范出資企業重大法律糾紛的備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出資企業法律糾紛案件的跟蹤督辦機制和溝通協調機制,建立“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協調專家庫”,增強法律糾紛調處的時效性和針對性。七是優化出資人法律審核,做到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依法為國資委及出資企業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服務與智力支持。八是創新法律服務中介機構選聘機制,進一步優化“省出資企業法律服務中介機構備選庫”的遴選方式和遴選范圍,加強對入庫中介機構執業質量和工作業績的評估,確保法律服務服務質量和水平。九是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組織開展“送法進企業”、“創優法治環境、服務企業發展”、“創建誠信守法企業”等專題活動,推進國有企業合規文化建設。十是轉變工作作風,建立首問負責制、時效承諾制、責任追究制,想企業所想,急企業之所急,幫企業所困,解企業所難,“零距離、保姆式、全方位”,打造“國有企業最佳法律服務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