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國資委確定市屬國有企業法制建設工作目標
北京國資委確定市屬國有企業法制建設工作目標

文章來源:北京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2-11-01
近日,北京市國資委召開企業法制工作會議,總結近三年來企業法制建設情況、部署下一階段工作。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局局長周渝波、市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周毓秋出席會議并講話。市國資委副任王灝主持會議,并通報了去年企業法律糾紛案件的情況。二商集團、外經貿控股公司、市二中院作了交流發言。
近年來,各單位的法律風險防范意識增強,工作重點從事后補救向事前防范轉移,經濟案件總數繼續呈現下降趨勢。2011年新發案件中100—1000萬元、1000—5000萬元、5000萬元以上案件數量相比上一年度分別下降56.19%、38.30%、1.25%。各企業集中力量依法穩妥推進歷史遺留案件的解決,結案率53.07%,為歷年之最,已結案件造成經濟損失同比下降了26.17%。但分析報告也顯示,目前還存在著建筑施工企業發案率和涉案金額較高、合同類和勞動爭議類案件上升較快的現象。
周渝波指出,要圍繞企業法制建設第三個三年目標的要求,推進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加強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重視并加強企業法律糾紛案件管理,切實發揮法律工作隊伍在企業法制建設中工作的作用,提升企業管理水平。
周毓秋指出,過去三年中,市屬國有企業法制建設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在制度體系建設、風險防范機制、管理水平提升等方面取得了進展。截至目前,市國資委印發規范性文件總數達170多件,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系基本形成。一級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實現全覆蓋,47家重要子企業建立了總法律顧問制度。
周毓秋強調,市國資委已確定了2014年底前市屬國有企業法制建設工作的總體要求和具體工作目標,要以建立健全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為核心,著力推進總法律顧問制度,全面提升企業管理水平。一級企業和重要子企業總法律顧問力爭全部具備相應資格;總法律顧問參加或者列席董事會、經理辦公會等決策會議達到100%;企業規章制度、經濟合同和重要決策的法律審核把關率達到100%;杜絕因違法經營導致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發生,2011年底前未結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解決80%,新發案件比2011年下降50%;企業法律工作人員具備資格率達到90%。
周毓秋要求,今后一個時期,市屬國有企業要按照市國資委確定目標,加強法律風險防范能力,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發揮法制工作在促進和保障企業改革發展中的作用。企業主要負責人是企業法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建立完善工作責任制,分解目標,細化措施,推動企業加強管理。市屬國有企業要把解決積案作為近一時期的工作重點,切實控制住新發案件,杜絕因自身違法違規經營引發新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要尋找行業內一流法律管理的企業進行對標,推進法律管理與其他領域管理的融合;認真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加強對二三級企業的管控,確保規章制度落實到位。市國資委將建立健全總法律顧問述職制度,研究制定總法律顧問規范履職工作指引,規范企業總法律顧問履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