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召開2011年全省國資系統指導監督工作暨法制工作會議
湖北召開2011年全省國資系統指導監督工作暨法制工作會議

文章來源:湖北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1-11-16
2011年11月15日,湖北省國資委召開全省國資系統指導監督工作暨法制工作會議。會議傳達了全國國資委系統指導監督工作座談會和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會議精神,總結交流全省指導監督工作和法制工作好的做法和經驗,研究部署下一步指導監督地方國資工作和法制工作的總體思路、工作重點和工作措施。
會議提出2012年全省國資系統指導監督工作的目標任務: 兩個全設立、兩個全覆蓋。“兩個全設立”即2012年底之前,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全部設立直屬特設的國資監管機構;全省縣(市、區)級政府全部設立國資監管機構,明確國資監管責任主體,每個市(州)所管轄縣(市、區)中至少有一個縣(市、區)實現機構獨立設置。“兩個全覆蓋”即2012年底以前,市州國資委要實現經營性國有資產監管全覆蓋,縣(市、區)國資機構要積極探索經營性與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全覆蓋監管模式。會議要求從“四個健全”入手落實指導監督工作責任,即進一步健全國資監管組織機構體系,進一步健全國資監管的指導監督體系,進一步健全國資監管的基礎管理體系,進一步健全國資監管的全覆蓋職責體系。
會議提出“十二五”時期全省國資法制工作的目標:全省國有企業及其重要子企業規章制度、經濟合同和重要決策的法律審核率全面實現100%,省、市州出資人重大決策法律論證率100%,企業股東會、董事會審議事項法律審核率100%,出資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備案率100%,總法律顧問專職率和法律顧問持證上崗率均達到80%以上。會議要求,2012年全省國資法制工作的重點是推進“一個融合”,加快“兩個提高”,著力“三個完善”,優化“一個服務”。推進“一個融合”,即充分發揮企業法制工作在培育一流國企中的支撐保障作用。加快“兩個提高”即全面提高企業法律顧問隊伍素質,全面提高依法治企能力著力。著力“三個完善”即著力完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著力完善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著力完善企業法律管理工作體系。優化“一個服務”即優化出資人服務,營造國資監管良好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