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宜昌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9-08-07
日前,宜昌市人民政府發文,將原由宜昌市交通局管理的宜昌市公交總公司和由建委管理的宜昌焦化煤氣公司整體劃轉由宜昌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至此,經宜昌市政府授權由宜昌市國資委履行出資監管職責的企業已達22家。
自宜昌市國資委組建以來,把強化國資監管、深化國企改革、實施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以及抓好國企黨建作為重要大事來抓,較好實現了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目標,各項工作走在全省市州前列,得到上級充分肯定。與此同時,監管范圍不斷拓寬,監管責任不斷加重,出資監管企業從最初的16家增加到目前的22家。此次劃轉由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宜昌市公交總公司和宜昌焦化煤氣公司均系宜昌重點國有企業,事關國計民生,對促進全市國有經濟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