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9-04-02
一是加強企業應收賬款的合同管理。與14戶欠款企業簽訂了還款協議,進一步明確了應收賬款數目、還款期限、計息方式、違約責任等。 二是建立應收賬款臺賬管理制度。對企業應收賬款建立了明細臺賬,詳細登記了應收賬款的發生、增減變動、余額、還款期限等信息,到還款期限及時督促企業還款。 三是建立應收賬款質押擔保制度。與欠款企業簽訂了股權質押合同,并到工商部門進行了股權質押登記,以質押股權的方式防止國有資產損失,有力地維護了國有資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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