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國資委《關于規范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精神,宜昌市國資委及時下發了《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國資委關于規范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的通知》,要求市直國有企業認真開展職工持股、投資清理工作。
各出資企業依據國務院國資委和市國資委的文件精神,迅速成立清理工作專班,一把手親自掛帥認真組織清理工作。整個清理工作分五個階段進行,重點清理六項內容,對清理出不符合政策規定和程序的相關問題,認真進行研究分析和如實上報,并結合企業改革、重組,提出了具體整改措施。
市國資委針對清理情況提出三條規定:一是嚴格控制職工持股企業范圍,職工入股原則限于持有本企業股權。對于已參股子公司的集團公司管理層和職工的股份,由集團公司回購其所持股份。二是嚴格限制職工投資關聯關系企業,對于已參股關聯企業的集團公司管理層和職工的股份,應將其所持股份予以轉讓。三是各企業今后應采取招投標方式擇優選取業務往來單位,不得定向采購或接受職工投資企業的產品或服務。
市國資委要求各出資企業9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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