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十七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提出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七項要求,加強國企領導人員廉潔從業管理,常州市國有企業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領導小組從三方面狠抓工作落實:
一、宣傳教育、調查摸底。通過學習和宣傳教育,一是使企業各級領導人員掌握七項要求的具體內容,深入理解七項要求的內涵;二是通過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學習,重點把握好七項要求涉及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規范要求;三是通過典型案例分析,結合實際進行警示教育;四是通過廣泛宣傳使企業職工了解中央紀委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方面的要求,取得群眾的參與和支持,加強民主監督;
二、自查登記、審核認定。以各級領導人員為重點,組織對照七項要求進行專項檢查。企業各級黨組織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領導人員登記的情況進行審核,并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分工,由分管領導負責審核簽字。
三、檢查糾正、源頭治理。一是對領導人員登記的情況進行分析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督促糾正或制訂糾正的計劃和期限。對制度和規定不夠明確或因各種原因一時難以認定和進行處理的問題,進行梳理并加強調查研究,結合實際作出統一規范。二是結合完善內控機制和風險管理等要求,對七項要求涉及的生產經營環節,特別是資產整合、引進戰略投資者、擔保、委托理財、工程建設招投標、物資采購等環節從制度是否完善、程序是否嚴格、執行是否有效、監督是否有力、違規能否及時糾正和有效防范等方面嚴格檢查,采取切實措施完善制度和程序,堵塞漏洞,提高制度執行力,促進制度執行過程的公開透明,從機制上保證七項要求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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