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要求機關和國企“電子垃圾”必須集中處理
山東要求機關和國企“電子垃圾”必須集中處理

文章來源:新華網 發布時間:2008-06-10
山東省政府節約能源辦公室、山東省財政廳等十一個部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要求省內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將產生的電子垃圾無償交由已經在主管部門備案的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回收處理企業,進行資源化、無害化處理。
這份《關于在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開展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集中回收處理工作的通知》還要求,任何單位不得將廢舊家電交給未經備案的企業和個人收集處理,也不得隨意棄置或混同生活垃圾處置。對于涉及國家秘密和內部工作信息的計算機、復印機、傳真機、打印機及電子數據存儲介質等辦公自動化設備,則可交當地保密部門或已備案的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回收處理企業統一銷毀。
據悉,電子垃圾已成為世界上增長最快、對人類環境危害最大的垃圾之一。一旦處置手段不合理,電子垃圾中含有的鉛、鎘、汞、錫、六價鉻、聚氯乙烯塑料、聚合溴化聯苯、聚合溴化聯苯乙醚等有毒有害物質,不僅對人類賴以生存的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大氣環境及人體健康等造成了很大的威脅和破壞,而且還將造成資源的嚴重浪費。
目前,山東省內已經備案的電子垃圾處理企業只有青島新天地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回收處理有限公司。一旦山東省內其他企業取得相關備案,各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可以自主選擇電子垃圾集中處理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