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杭州市國資委以6家授權經營企業(集團)為試點,積極推進市國有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建設,建立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
一是深入調查研究,明確試點方案。通過深入調查,摸清了6家授權經營企業(集團)董事會、監事會的現狀。針對企業董(監)事成員缺員嚴重問題,杭州市國資委到南京等地進行了調研,并與省國資委有關處室進行了探討研究,在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試點方案。按照先易后難、先行試點、逐步推進的原則,在6家授權經營企業(集團)進行健全董(監)事會試點,完善組織架構,調整部分企業的董事會、監事會職數,按《公司法》要求建立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和外派監事制度,現在除監事會主席外已基本配齊董監事會成員。
二是認真組織考察,充實調整董(監)事成員。對3家企業通過調整公司章程核減了董事、監事職數,對企業原有監事因工作身份不適宜擔任予以調整。對企業黨委推薦的董事人選,杭州市國資委進行了組織考察。結合杭州市國資監管實際,將派駐企業的財務總監任命為專職監事,并從社會上聘請3名具有專業知識,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員兼任兼職監事。對兼職的公務員、已退休、離職和不符合規定的董事、監事進行清理,據統計,共免去董事7名、監事13名。按規定程序企業工會選舉產生了職工董事、職工監事。為使監事會工作順利開展,在授權經營企業(集團)監事會主席未到位期間,明確了監事會臨時召集人。
三是完善規章制度,規范管理運作。為進一步規范監事會的管理和運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杭州實際情況,先后制訂了《杭州市市屬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暫行辦法》、《關于建立和完善杭州市市屬國有獨資公司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并進一步完善了相關的管理制度。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