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出臺國有經濟“十一五”發展規劃
蘇州出臺國有經濟“十一五”發展規劃

文章來源:江蘇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7-02-05
蘇州出臺國有經濟“十一五”發展規劃
日前,蘇州市政府正式批轉了市國資委編制的《蘇州市“十一五”國有經濟布局結構調整及發展戰略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結合蘇州國有經濟的特點和今后五年蘇州經濟發展的需要,第一次以規劃的形式闡明了蘇州國有經濟“十一五”時期調整發展的定位、目標和任務。
定位:著重體現國有經濟的功能性、公共性和經營性,一是突出功能性投資,培育新興產業的發展。二是積極擴大公共性投資,完善城市發展基礎。三是穩定保持經營性作用,做大做強經營性產業的優勢企業。
目標:力爭達到“四個基本形成,四個基本實現”,即:基本形成權利、義務、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實現國有資產監管的專門化、制度化和科學化;基本形成國有資本有進有退、能進能退、有序流動的體制和機制,實現國有資本向基礎產業、優勢產業、優勢企業集中;基本形成國有資本、民營資本、外商投資共融共進的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新格局,實現企業產權多元化和法人治理結構合理化;基本形成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符合蘇州實際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發展壯大國有經濟。
任務:一是國有經濟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合理配置的任務。突出培育功能性產業,在產業成長的重要環節進行投資,引領社會資本和新興產業發展;積極投資公共性產業,創造城市和產業發展的公共環境,支撐社會資本和產業發展;穩定發展經營性產業,打造具有競爭優勢的產業和企業,提升蘇州的城市競爭力和區域競爭力。二是國有企業組織優化整合、做大做強的任務。通過集中資源、整合同類資產、減小管理幅度,將國有資產集中布局于功能性投資集團、公共性投資集團和經營性投資集團三個板塊。三是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創新完善的任務。著力推進國有資產監管體制的調整完善,基本形成責權利相統一的出資人管理體制;全面覆蓋、分類分級的監管方式;戰略管理、預算管理、契約管理“三位一體”的管理體系;專門化、科學化、制度化的基礎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