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國資委黨委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企業領導人員因私出國(境)審批管理工作
山東國資委黨委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企業領導人員因私出國(境)審批管理工作

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4-07-18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從嚴管理干部隊伍的新精神,山東國資委黨委制定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領導人員因私出國(境)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做好新時期企業領導人員因私出國(境)管理的工作要求和目標任務。
一是嚴格審批備案程序,做好聯動審查。對山東國資委黨委直接管理和備案管理、在職和離退休企業領導人員的審批權限做出規定,要求企業黨委嚴格把關,嚴格把握出國(境)事由和條件,嚴控在外時間,主動征求紀檢監察機關意見。
二是嚴格證件集中管理,做到統借統還。結合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對企業領導人員持有證照情況進行集中核查,全部做出“零持有”承諾。對隱瞞不報或拒不上交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備干部名單,并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三是嚴格登記備案,加強信息管理。認真落實企業領導人員因私出國(境)登記備案制度,對出入境管理部門的備案情況進行統計核實。對新任、退休或工作單位、職務發生變化的,督促企業及時進行補充備案,避免出現漏控情況。
四是嚴格落實責任,明確責任主體。確定黨委主要負責同志為本企業領導人員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切實做到負起責任、從嚴把關。對因把關不嚴發生問題或發生問題不如實報告的,將嚴肅追究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