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鎮出臺《進一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意見》
江西景德鎮出臺《進一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意見》

文章來源:景德鎮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4-09-26
日前,江西省景德鎮市委、市政府正式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意見》,標志著景德鎮市新一輪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工作拉開帷幕。
《意見》對景德鎮國資國企改革作出了頂層設計,明確了進一步深化改革的目標方向、原則要求和重點任務。全文共分七個部分二十六條。
《意見》明確,經過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使更多的景德鎮市屬國有企業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80%左右國有資本集中到關鍵領域和優勢產業。要全面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允許混合所有制員工持股,通過推動國有企業由單一股權為主向混合多元為主轉變,不斷提升國有資本證券化水平,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戰略重組,真正實現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強強聯合、優勢互補,全力打造一批更具比較優勢和核心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
《意見》提出,要積極推進董事會規范化建設,不斷提高國企經營決策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要探索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加大國企高管人員市場化選聘和管理力度,從2015年開始,將選擇條件成熟的出資監管企業和部分子公司開展試點,力爭經過5年左右,在景德鎮市屬企業集團子(分)公司全面推進職業經理人制度。要深化企業內部制度改革,著眼建立適應市場競爭要求的經營機制,建立更加科學的考核分配和激勵約束機制,構建企業管理者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市場化經營機制,為企業贏得市場競爭提供制度保障。
《意見》要求,要積極推進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始終堅持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積極整合監管資源,提升監管合力。2015年底前各企業主管部門要做好所屬企業中已經完成改制職工安置任務且生產經營正常企業的脫鉤移交工作,納入景德鎮國資委集中統一監管;其他國有企業暫由景德鎮國資委委托原主管部門管理,待條件成熟時再與原主管部門脫鉤,納入集中統一監管;新組建的市屬國有企業,統一由景德鎮國資委監管。要積極推動國有經濟統一布局,國有資本統籌運作,國有資產集中監管,國有企業相互合作,國資機構上下協調,系統內外協同配合,構建起國資監管的大格局。
《意見》強調,要堅持放權、放開、放活和管少、管精、管好的原則,建立出資人審核事項清單制度,規范審批事項和程序,真正做到該由企業管的事堅決放給企業,該由出資人管的事堅決管起來,確保不缺位、不錯位、不越位。要力求管準管好,以產權(股權)管理為紐帶,通過依法制定或參與制定公司章程,采取股東代表行使表決權和委派董事、監事等方式,有效履行資產收益、選擇管理者和參與重大決策等出資人職責,不斷提高監管效益效能。要創新監管模式,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實施分類改革、監管與考核,健全投資、財務、產權等基礎和專項管理制度,加強對發展戰略、布局結構、公司治理、考核分配、風險控制等重點環節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