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杭州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5-07-08
為進一步落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近日,浙江杭州國資委下發通知要求各出資企業上繳2015年度國有資本收益。
上繳收益數額由上繳基數和上繳比例確定,上繳基數以企業2014年度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減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后確定,上繳比例則根據企業類型不同有所區別,經營性企業上繳比例由往年的10%提高到20%,承擔城市建設任務的非經營性企業按10%上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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