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全力打造陽光交易平臺
江蘇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全力打造陽光交易平臺

文章來源:無錫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3-09-11
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有限公司按照十八大提出的要“更大程度更廣范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的要求,積極探索和完善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改革的體制機制,不斷加強交易平臺建設,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建設,努力推動各類公共資源業務進場交易,嚴格實行公開招標、公平交易、公正監管,全力打造陽光透明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一是嚴格按照程序公開進行招投標業務。按照“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要求,不斷完善和優化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程序和實施細則,努力提高服務質量,使招標采購的整個操作過程在制度框架下規范運作。發揮市場化平臺作用,吸引各類招標代理機構駐場提供優質服務,較好地解決了大型機電設備采購須遠赴異地進行招標的困境。
二是嚴格履行項目報批備案制度。實行交易管理與交易操作相分離,相互獨立運作。要求每個交易項目經過各相關部門立項審批后,方可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由中心統一組織實施,促進相互監督,促進依法規范交易。
三是嚴格信息公開披露制度。所有公開招標項目的招標信息,由無錫產權交易所網站統一發布信息,廣泛征集供應商,以提高投標參與度。及時公告預中標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的評判和監督,有效實施立體監督。
四是嚴格落實招標代理制和評委管理制度。對較大工程建設和材料采購等項目,委托有資質的招標機構進行招標。嚴肅評標紀律,規范評標專家管理,嚴格實行評標委員會組成人員由專家庫隨機抽選,制定保密措施,建設完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監控系統,提高公開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確保評標結果的公平公正性。
今年以來,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共完成行政事業單位非自用房招租轉讓項目和公共資源招標項目共229個,成交金額5.06萬億元,其中:招租項目153個,成交金額1584.07萬元,其中16個電子競價項目,底價161.5萬元,成交價287.9萬元,增幅達78.27%;轉讓項目成交1個,交易量380.24萬元;公共資源項目75個,合同估算價6.14億元,成交價4.86億元,為企業節約采購成本1.28億元,降幅為2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