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控股公司把做好改制企業審計評估作為企業改制工作的重點,在實踐中及時總結經驗,不斷探索,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行業規范,結合國有企業特點,有針對性地制訂了改制審計評估工作指引,形成了一整套較為完善并行之有效的審計評估工作程序,有效地防范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一、明確職責、加強監管。對聘請的清產核資審計、房地產專項評估、整體資產評估三大中介機構,通過簽訂業務合同書,明確其義務和責任,通過發出工作提示函等形式,約束和規范其行為,防范審計評估工作風險;對改制企業,通過發出恪盡職守的提示函,要求其在改制審計評估工作中必須誠信守法、如實提供資產情況、不干預并全面配合中介機構等要求。
二、規范程序、全面審計。為確保審計評估的嚴謹性,對每家改制企業都經過準備、實施、備案、后續跟蹤四個階段、十幾道程序;對每家改制企業都做好八項審計評估工作,包括清產核資審計、剝離資產清理、資產損失核銷審核鑒證、土地資產處置和評估備案、整體資產評估和備案工作、距離基準日半年以上的還須進行補充審計、對改制的一級企業配合市國資委完成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三、嚴格審核,層層把關。分別制訂了改制企業審計報告、改制企業資產評估報告、資產損失核銷審核、補充審計等審核工作技術要點,對中介機構出具的改制企業審計評估報告的質量嚴格把關,為防止中介機構可能出現的低評漏評現象,在市國資委的指導下,對中介機構出具的審計評估報告召開專家評審會進行評審。對審計評估中遇到的疑難或重大問題,通過外部專家研討論證會、審計評估業務專題會和公司黨政聯席會研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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