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7-12-03
一是規范投資項目決策程序。做好投資機會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等前期工作;完善專家論證制度,嚴格項目法人責任制、風險抵押金制度,強化內部控制,嚴格考核獎懲。二是嚴格投資項目過程管理。實施項目概算包干制,抓好設計優化、設備選型和引進的商務談判,強化施工網絡圖、項目驗收、財務決算、投資分析、轉資和后評價等管理,確保項目早建成、早投產、早發揮效益。三是加大項目監督管理力度。推行建設項目管理信息系統(PMIS),強化審計監督,對項目立項、設計、施工和決算全過程把關。四是防范投資項目風險。完善風險防范預案,健全風險控制體系,推行項目法律意見書制度,實現企業穩健經營、有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