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6-17
加快發展養老產業,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是黨和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部署的重要民生工程,是全社會的一項重要共識。以國有資本為支撐發展養老產業,有利于國有資本服務社會、惠及民生,拉動消費、擴大就業;有利于引導各類社會資本進入養老產業,發揮投資引導帶動作用,加快養老產業發展;有利于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推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我國老年人口基數大、比例高、增長快
2011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材料顯示,全國總人口為13.7億人,60歲及以上人口為1.77億人,占13.26%,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1.18億人,占8.87%,老齡化進程明顯加速。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人口老齡化具有五個突出特點。
一是老年人口絕對數量大。我國老年人口絕對值為世界之冠,目前是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過億的國家,也是老齡化程度最高的發展中國家。老年人口約占亞洲的1/2,全球的1/5,到2050年前后,老年人口總量將逼近5億,超過發達國家老年人口的總和。
二是老齡化發展速度快。我國65歲以上的老齡人口已達1.27億,超過整個歐洲,是美國的3倍。從進入老齡社會到中度老齡社會,法國用了115年,瑞典用了85年,英國用了45年,我國預計只用23年。從中度老齡社會進入高度老齡社會,我國預計不到10年。我國人口老齡化程度提升速度之快,是全球人口發展史上前所未有的。
三是高齡化趨勢明顯。專家預測到2049年,我國80歲及以上高齡老人將增長到1億,平均不足5年凈增加1000萬,年均增長210萬,是世界上80歲以上高齡老年人口規模最大的國家。
四是城鄉老齡化差別大。我國農村老齡化顯著高于城鎮,呈現出城鄉倒置的局面。按常住人口計算,目前全國近60%的老年人口生活在農村,全國約有28個省區的農村老年比例高出城鎮20%以上。
五是地區之間人口老齡化程度發展很不平衡。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地區差異比較明顯,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四個直轄市和浙江、江蘇、山東等中東部經濟發達的省市人口老齡化的程度比較嚴重,而西部一些經濟欠發達的省份如新疆、西藏、青海、寧夏等人口老齡化程度相對較小。
人口老齡化對我國可持續發展已產生深刻影響
近年來,隨著人口老齡化進程的加快,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已開始逐步顯現,人口老齡化與經濟社會發展不適應、不協調的矛盾和問題日益突出。
人口老齡化問題對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影響。人口老齡化問題首先是一個重大經濟問題。人口老齡化改變了勞動力結構、消費需求結構和國家稅源結構,給經濟發展、資源配置、資本積累、勞動力供給以及技術進步產生深刻影響,降低中國經濟增長潛力。一是“生產型”人口減少,導致勞動力供給格局發生重大變化,勞動力低成本優勢逐步喪失,我國長期享有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比較優勢和國際競爭力受到削弱。二是“未富先老”,導致經濟運行成本發生重大變化。發達國家經濟發展與老齡化同步,而我國人口老齡化是在尚未實現現代化、經濟還不發達的情況下提前進入老齡社會,面臨“未富先老”和“未備先老”雙重挑戰。三是“消費型”人口增加,導致消費需求結構發生重大變化。隨著老年人口在總人口中比重剛性上升,家庭、社會、國家用于養老支出的持續增長,將導致實體經濟中用于消費的比例提高,用于儲蓄和投資的比例降低,進一步降低經濟的潛在增長水平。
人口老齡化問題對和諧社會建設的影響。隨著老年人口增長高峰到來,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將進一步加快,加劇社會發展不平衡、不協調的矛盾。一是家庭養老功能嚴重弱化。我國絕大多數老年人居家養老,全國一半以上的老年人在農村,主要依靠家庭養老。人口老齡化在加重家庭養老負擔的同時,也改變家庭結構和規模,削弱家庭養老功能。二是代際協調發展的矛盾日趨復雜。代際關系協調和價值互補是保持社會穩定和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三是老年人脫離社會問題將日趨嚴重。社會和家庭習慣把老年人作為照顧對象,老年人被隔離在社會主體之外,與中青年人在思想觀念、行為取向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差異將不斷擴大,削弱社會融合發展的價值基礎。
人口老齡化問題對社會治理的影響。隨著老年人對社會保障、社會服務、公共安全、權益維護、平等參與、文化娛樂等方面的訴求越來越強烈,參與社會發展、共享發展成果的要求越來越迫切。尊重和滿足老年人利益訴求,將成為社會管理的突出問題,如果處理不當,有可能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的因素,給社會穩定帶來新的問題和矛盾。
發展養老產業是解決人口老齡化問題的有效途徑
我國是“跑步”進入老齡化的。從目前我國養老產業的發展看,還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表現在五個方面。
養老產業尚處于起步階段。我國的養老產業才剛起步,發展還處在初級階段。以養老床位測算,按照國際通行的5%老年人需要進入機構養老標準,我國至少需要800多萬張床位,而現在只有約250萬張,缺口達550多萬張。特別是要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目標,養老產業發展空間廣闊。
供給不足,產業化程度較低。近10年來,中國80歲以上高齡老人已超過2000萬,居家和社區養老產品供給不足,遠遠不能滿足需要。2013年年底,我國共有養老床位500萬張,每千名老人擁有床位25張,不僅低于發達國家5%~7%的比例,也低于一些發展中國家2%~3%的水平。
發展不平衡,供需不匹配。養老產業區域、城鄉之間發展不平衡,特別是農村養老機構基礎差、起步晚,面臨問題更為突出。由于缺乏科學的規劃布局,養老機構一床難求和床位閑置現象并存,結構性矛盾突出。一方面大量老人無床位養老,另一方面許多高端床位被空置。尤其是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人,養老需求更加得不到滿足,提供一站式養老服務的機構更加少。
政策支持力度較大,但落實不到位。近幾年來,國家為了扶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或參與養老產業的發展,在土地供應、資金補助、稅費減免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但由于一些地方未將國家政策具體化,缺少相應的配套實施機制,土地供應、規劃建設、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在一些地方難以落實,未能充分發揮優惠政策對社會力量發展養老產業興辦養老機構的激勵扶持作用。
專業人才缺乏,服務標準化水平不高。老齡人口的增多對醫療衛生、休閑保健、托管托養、家政服務專業服務人員的需求大幅增長,潛在需求在1000萬左右。但目前一些養老機構的專業護理、管理人才缺乏,從業人員素質和服務管理水平不高。全國從業人員不足百萬,取得養老護理員職業資格的僅有幾萬人,大部分養老機構缺乏醫生、護士、營養師、康復師等專業人員,尚不能適應社會不同收入群體的不同養老需求。
發揮國有資本在養老產業發展中的支撐引導作用
國有資本加大對養老產業的投入,以國有資本帶動社會資本,加快養老設施投資建設,滿足不同層次的養老需求,符合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國有資本“重點提供公共服務、發展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的發展定位。
加大對養老產業的投入力度。養老是高投入的產業,僅靠政府投入遠不能滿足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的需求,特別是養老產業的主要領域前期投入較多、回報周期較長,現階段老年人實際消費支付能力有限,民間資本參與意愿不高,需要國有資本加大投入,推進產業化進程,引導和帶動社會資本的參與,集中社會資源和資本發展養老產業。
加快培育養老產業市場。我國養老產業由于土地、資金、勞動等生產要素長期供給不足,產業發展緩慢,市場發育程度低。國有資本加快進入養老產業,把政府的力量、企業的力量、民間的力量、慈善公益基金的力量聚合起來,將養老住宅、金融、家服、消費、文化等產業帶動起來,推動形成養老服務標準化,有利于培育市場,形成公平有效的市場競爭,釋放養老產業的增長潛力。
探索建立養老產業的盈利模式。“盈利”是養老產業發展的基本動力。養老產業帶有一定的社會福利性質,目前除了北京的太陽城經過13年的努力與摸索剛剛開始盈利,我國真正以養老為主業的盈利模式仍未形成,亟須國有資本以高度的社會責任心,急政府所急、想社會所想,在不以“盈利”為唯一目的前提下,發揮國有資本的優勢,在微利基礎上逐步探索建立養老產業的盈利模式,為社會資本進入養老產業鋪路造橋,促進規模化和連鎖化養老產業盈利模式的形成與發展。
打造養老產業集群。養老產業作為一項產業系統工程,涵蓋老年人衣食住用行等各方面需求,涉及生產、經營和服務等多個領域,具有產業鏈長、涉及領域廣等特點,并對上下游產業具有帶動效應,增長潛力巨大。國有資本加快發展養老產業,培育龍頭企業,打造養老產業集群,形成老年住宅產業、老年金融產業、老年家務服務業、老人消費產業、老年文化產業,有利于培育一批產業鏈長、覆蓋領域廣、經濟效益顯著的養老產業集群。
推動養老金融服務發展。養老金融服務是養老產業的高端服務業,具有較大的市場需求和開發空間。國有企業具有金融資源和資金優勢,推動養老金融服務業發展。一是推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二是探索“以房養老”模式;三是創新養老產業的融資方式;四是探索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全國社保基金、企業年金、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基金與養老產業的有效結合和利用模式。
推進醫養融合發展。醫療服務是養老服務的重點和難點。提供醫療服務往往需要積累深厚的專業醫療機構,而養老機構專門配置醫院往往成本很高,一般無法承擔,通常以建診所提供日常簡單的醫療護理,或與大醫院合作建立綠色通道的方式提供應急性醫療服務。國有企業發展養老產業承載著一定的公益性功能,能從更長遠的眼光進行系統性設計,推進醫養融合發展,促進社區醫療服務嵌入養老產業。
此外,發展養老服務產業,還需要政府大力扶持。一是確立養老產業的民生定位。二是確立養老服務作為準公共產品,實行部分政府采購,或由政府給予一些資助補貼,或政府以擔保方式貼息養老產業。三是協調規劃部門與用地部門的統一銜接,由政府出面保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養老用地的落實。四是實行統一的稅費優惠政策,包括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要減半征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提供養老服務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及相關征免減稅收政策等。
(作者系國家開發投資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